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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我

 

天蝎座 爱憎分明但是善良的小女子

文章

十一长假从今天开始

  虽然前几天十一还没有到,可是身上已经弥漫了长假的懒散。大四不用考研的日子真得像过年一样,

有时候也被她们快乐的心情感染了。中午的时候就宣告自己的十一长假开始了,真得不想再面对那么满

长而又枯燥的保险法了。十一的时候打算在学校看书,每年放长假的时候老爸总会打电话来说:回不回

来?我总是说:不回来,长大了,不想再这么依靠家里了。可是长假每次刚开始,便受不了宿舍的荒凉

,然后落荒而逃。但愿这次不会了。最近真的很快乐,因为大家快要分开了,所以都特别珍惜。我跟她

的微笑更加有了默契。我变得小心翼翼,因为明白有个很薄的堤,容不得很细的针去刺破它,然后是决

堤的洪水。

有时候突然想起:哇,今年23岁了。是不是人都会经历这么几个阶段?小时候觉得自己是宇宙外星人

,拥有常人所没有的能力,然后有时候碰到好运气,对自己说:阿,不平凡。借以给自己打气。然后带

着可爱的幻想慢慢长大,慢慢觉得自己越来越像正常的人。呵呵。我觉得这是我长大的最大的悲哀。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9月30日, 星期五 21:4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朋友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我朋友的朋友的,我把它弄在这里也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允许。只是这么多年,很喜欢这篇文

字,久而久之,好像成了自己的心情。那样的文字,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渗透着忧伤。

我的失败与伟大

                                                             ——〈告别火车站〉主题曲

        昨天开的花,今天就谢了。昨天到今天,终于于那阴厚的云中渗透出多缕阳光,而失落的心情最终如同飘落的枯叶被人踩踏,一颗孤独的心总算降落,落在这一片孤单的心地上,感受不到花谢尽落地为料的无私,难得阳光微甜微苦的恰好处。我看见透明的玻璃中映出一张苍白的脸。

        有人说:爱情就是一个温度,如果把这个温度定位100度,那么这100度就是双方温度的总和,如果一方的热情是100,那么另外一方就是0

         我怀着100度的热情,去见了那个仅有一面之缘却已经让我“常常是忧郁,偶尔是惊喜”的你。也许朋友们说的对,那只是我在你一面后在无限的想象中生成的这些情愫,我以为见了面,然后分开,然后想念,是真实的,其实我忘了,人的想象力可以把事物想的很糟,也可以很美;也许是许久空荡的心房适时,有一颗石头激起了心中的不平静;也许那就是我忧伤的梦。于是我以为见了面,一切可以烟消云散,于是我怀着告别的心情,义无返顾的想见你,即使你的温度是0

                                                               ——〈爱让人无力〉插曲

       昨天终于想明白自己是个怎样的人—随性。所以上一刻还是快乐的我,下一刻看见悲伤的事,自己也会一起流泪,想问什么就问,不想矜持。今天我沉默了,朋友们也被我连累,不知道该说该笑,我知道自己不该这样,可真的体会到爱让人无力,不想讲话,好象连嘴都是多余了

                                                                 —〈讨厌自己〉插曲

       那一天没有想象的紧张,反而有朋友般的亲近,象认识很久。我知道即使陷入尴尬的没话的境地,你也会找话题,事实上除了给你东西的时候,我都很轻松。那天没有离别的愁绪,感觉离你近了,不用在想象中;又远了,反而平淡了,只是闭上眼还是你

        决定离开,因为自己不想破坏你和她,可能根本破坏不了,但总不想带着复杂的感情和你单纯的感情相对。虽然我总是乐观,也还是会伤心的

        在还没去的那几天,朋友们给我提了许多建议和想法,我感动与她们的关心,还有她们看到了许多你不曾看到的事

        在这几天,不明白连你的笑也模糊,却还是遗忘不了对你的心情。我有点讨厌自己了,自己顽固的眷恋。记忆即使是破碎的,也给我温暖。于是我想让你不理我,讨厌我,起码我知道对你而言讨厌比喜欢更容易对我形成

                                                                           ——〈透明〉插曲

        某日在网上看着〈恋爱假期〉,其中的女主角爱上男主角,在经历了许多事情后,她和他终于在一起,有点象我,可只是象了,我没有她的幸福。发现虽然她那么开朗,大胆,执着,在碰上爱情这根弦的时候,她也变的脆弱了。其中她爸爸说:辛苦就回家吧。一个不苟言笑的额纹深深的老人讲出这么温馨的话,除了让我泪光闪闪,我还知道了,亲情在这时比爱情更让人依靠

        我有一张让我想起你的专辑。只是巧合的听着它看着梦里花落知多少 ,后来当我在阳台给你写东西,当我去见你,当我现在西写着这些时,我都在听它。即使记忆淡忘,当这些歌再响起时, 还是会找到当时埋藏的心情

        现在我知道了,在粉瓣随风飞扬的飘落中,我想到的是你;在热闹的晚会中,周围热烈的氛围也熔不了想你的心;我也可以预见,在委屈伤心时,我会最想心中的你,只是我现在所以的忧郁都是因为你

                                              ——片尾曲

         也许痛过才知道自己曾沉醉过,也许伤痛也都象花朵盛开一样感人。逝去的却仿佛永远的逝去了。我在这片天空想你,也知道你在另一片天空想她。有时在想,当喜欢的人无视自己,是选择继续留在他身边还是离开,是哪个爱的深,无畏他无形的伤害还是爱的脆弱而离开?

         有些事有时想不明白,有天却恍然大悟了,在回来的路上,听风落泪……

              也许只有舒婷的〈也许〉

                                       也许我们的心事

                                       总是没有读者

                                       也许路开始已错

                                        结果还是错

                                        也许我们点起一个个灯笼

                                        又被大风一个个吹灭

和放着我喜欢的歌,想着爱情也来之不易。我的失败与伟大也到此有了结果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9月15日, 星期四 22:5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最后一次开学

好久都没有写点东西了。一是生活变得越来越平淡,二是变得越来越忙了。刚刚开学,我就投入到了热火朝天的考研复习中去。我总是用一种相对的思维在考虑问题。因为明白如果我浪费一点时间,而相对于其他的竞争者来说我就是少了两点的时间。所以,每天除了学习还是学习。自己以前并不是这个样子,现在真的是被迫无奈。对于一个法律本科生来说,找一个舒坦的生计是多么的艰辛。

其实如果真的生活只是学习,也许还不错。因为生活在自己的脑海里会变得单纯,不用再顾及其他东西。

眼看着就要毕业了,骑在校园的林荫路上,我好像昨天是我刚进大学的第一天。而现在,我就像一个过客一样,又要匆匆的踏上另一条路。我不清楚,也许很多记忆只有离开了才会清楚,很多东西离开了才会留恋。那阵子我喜欢过,抱怨过,痛恨过,甚至想一走了之的生活再也不会回来了。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9月7日, 星期三 23: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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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7月3日, 星期日 21:33  回复(2) |  引用(0)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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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7月3日, 星期日 21:0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babies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7月2日, 星期六 19:5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在酷暑中我终于完成了革命的任务

考试在今天下午的破产法中终于拉下了帷幕。走出教室的一刹那,感觉好像没有什么变化,没有想象中的惊喜,原来自己已经习惯了这种感受。一次结束又意味着一次开始。

前两天有下过雷雨,并且打雷了。我突然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悲伤。我是个不怕打雷,不怕闪电的人,这个世界上实际存在的事物,我自认为是除了老鼠之外,没有任何令我害怕的事物了。只是那样的雷,让我重新感受到一个人的孤独。每次打雷,都是我一个人在家,我怕的并不是雷,而是那种环境。

昨天冒雨骑回寝室,肮脏的雨水打在我的身上,我感受到一股腐烂的味道。梅雨天的雨水就是这样。同学说。天气是真的热起来了。上海的天气跟家里的不一样,它只给你即刻的清凉。就算有希望,也只是瞬间即逝的。不像家乡的雨,来的温和,并且能够长时间的赶走暑意。

她们又都走了。这个学期好像比平时都过的更快。她们又走了,寝室另外个同学聚餐去了。只剩下一个人敲打着字,做一个寝室蚊子的点心。以前在寝室里面只要她们三在,肯定咬不到我。突然怀念在一起的时光咯。

今年暑假要住在寝室里面,不知道会不会中暑。学院里面那几个无能的人没有给我们任何人介绍实习单位,跟那几个人搭上关系真是到了八辈子的霉咯。看着大家都忙开了,一个人要静下来看书,真的是件难受的事情。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6月30日, 星期四 21:0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热啊!

天气热的受不了,明明说好今天会下雨,可是一滴雨水也没有。气死人了。天气预报的可信度是越来越低了。真的不知道暑假怎么过。

昨天看了向左走,向右走。那是一部挺早的片子,好像那句片名也是已经被用滥了。只觉得一直没有看,挺可惜的。好象我一边看一边在笑,虽然不知道这个结局是喜是悲。感觉还是里面的医生和小辣妹充分表现了幽默天分,金城武还是一如既往的帅,跟我想像中的一样,GIGI也没有很出彩的地方。是不是自己变了,总觉得里面的东西很假,假的我感觉不到任何让我感动的地方,除了那两匹木马能让人产生无限的遐想。让人明白了爱屋及乌的道理。

一下午跟同学坐在小厅里面一边看电视,一边复习。好象以前老师上课讲的东西在脑袋里面都变得空空的。只能重新研究一遍了。这样的日子本来就少,以后也不多了。写到这儿,对铺屁颠屁颠得回来了。分别了好几天,我们又重逢了。心里很是开心,寝室里面多了一道阳光。嘿嘿。

同学说毕业了以后回家乡当老师。我心里想那我回家的时候能看到你也许件好事,因为让我想到很多东西。苍白的纸船,曾经托运着我们年少的梦想。彩色的信纸,记录着我们不愿袒露的心灵。你在那儿,也许不会让我忘记我的曾经。

热啊!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6月27日, 星期一 18:3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四舍五入”和习惯法

                                “四舍五入”和习惯法

                            作者:王怡

一、
  
  一个居士朋友去新华书店,回来抱怨。他挑选的书居然有一本定价后面拖了5分钱的零头,总款是81.65元。他还没来得及诧异,就听售书小姐面不改色说:八十一块七。居士是个喜欢较真的,冒出一个疑问:“为什么不是八十一块六呢?”
  对方答:“四舍五入嘛。”
  我的朋友就来气了,“什么四舍五入?明明你们找不开,干嘛把损失算到消费者头上?”
  居士回来后显得更痛苦,问“5分钱的官司到底值不值得打”。一人5分钱,全国该多少啊,难道白白便宜书店。这是一个适合书呆子探讨的问题。在这年头也许比讨论修宪重要得多。但我的观点是替书店作辩护的。吾友纠纷的关键,是“四舍五入”在社会生活中,是不是一项有效力的法则?所谓效力就是“法律”的效力。一提到法律,很多人就会抗议,“四舍五入”充其量是一个商业结算的习惯,怎么可能是法律呢?我如说是,居士必定问我白纸黑字,哪条哪款?答不出来我们的友情恐怕就完蛋了。
  中国人学西方法律学了一百多年,迄今为止主要学的是德、法两国。欧陆的法律有个特点,就是立法崇拜,背后则是逻辑崇拜。哈耶克批评为“建构理性”,就是社会学家包括法学家去看社会时,总是像建筑师看一栋楼,或医生看一具肉体。假设曾脱光衣服被医生看过的人,就会有感触。因为这是一种非人化的眼光,可以把一个人活活的看成一匹砖。和德国式立法崇拜相近似的,还有中国的一个土特产,即书面文字崇拜。写了字的纸要专门捡出来做法事。读书人常对这一点津津乐道,认为出于先人对文化的敬仰。而且顺代把读书人的身价也抬高了。假设今天还留有这个习俗,我这篇文章的稿酬想必都会高一些。
  但这两种崇拜一旦结合,一百年来就把法律这个概念糟蹋得不成样子。一般人心目中,“法律”几乎就等同于立法。所谓法律就是人为强行制造出来的规范。这就暗含了一种“想怎么立就怎么立”的念头,于是我们从小到大在教科书读到的都是这样的话——“法律是某某意志的体现”。因此立法崇拜的后果就是唯意志论的法律观。而一种意志至上的法律会导致两个恶果。
  第一,意志论下,不会再有善法和恶法之别。因为法之善恶就是意志之善恶,但既然某某的意志是法律正当性的唯一源泉,这个意志本身就是不能出错的。这样,意志论加立法崇拜,令我们失去了对制定法的批判力。令我们无法去衡量法律本身的合法性。这样的法律观总有一天会走到专制主义的家门口去。
  第二,这种法律观有一种天生的骄傲,或者说“理性的僭妄”。它膜拜少数人或者多数人的意志,对鲜活的经验生活充满了藐视和一种总想去否定的情结。我们曾熟悉的话叫做“人定胜天”。当法来自人的无边意志时,也就是“法定胜天”。
  相反,古希腊以来的西方法学有一种很谦卑的说法,叫做“法律只能被发现,不能被臆造”。他们认为立法不过是用成文的形式把一些从宇宙社会当中发现的规则确定下来。换言之“法则”本来就在那里,存在于社会生活的经验事实当中,也存在于我们头顶的星空。法律的发现观是反意志论的,它也带来两个善果,并较多的体现在英美的法律传统中。
  第一(抱歉又开中药铺),来自头顶星空的规则,意味着超越在人为立法之上的价值观,即意志之外的价值是存在的。立法必循遵循某种普适的正义观,俗世间的意志必循遵循“更高级的法”。这就是伯尔曼所说的“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这个基础上,才可能有对“立法”的审视,有现代的违宪审查制度和宪政民主。
  第二,根源于社会经验事实的规范,给了法律一种经验主义或历史主义的视角。用哈耶克的话说,就是制度(法律)的原型不是被建构的,而是人类生活自发演进形成的。“法治”在总体上是对人类自生秩序的保护,不是对它的毁灭和否定。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就是那些被广泛认同的规则。而立法不过是运用强制力,加快了习惯被认同的过程。
  
  
  二、
  
  “四舍五入”可以被视为一条经典的习惯法,甚至超越了世俗的政权更迭。为什么会有规则的自生,因为规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我们可想见先人最初的一笔交易,双方会为了一个零头争得面红耳赤。说一定还有拔刀相向,兄弟阋墙的情事。经过千百次博弈后,一些群体中开始产生“四舍五入”的商业结算习惯,来解决零头难找甚至无法找的麻烦。这一法则随着交易的扩展不断流传,最后竟成为几亿人处理相似纠纷的唯一准绳。我们还可假设在千百年的流传中,这一习惯在“七舍八入”、“男舍女入”等各种替代标准的竞争下,怎样杀出一条钱路,成为了最终的胜利者。
  除了摩西受领的上帝之法,像我这样卑微的人,实在想不出世界上还会有比“四舍五入”更完美、更值得尊敬的法律。因为一个被普遍遵循的规则,竟然不需要暴力、不需要强制,就可以从历史经验中生长出来。这对赢政通过征服天下来实现“车同轨、书同文”的抱负,构成了一种多么深刻的嘲讽啊。
  所以我告诉这位居士,如果你连“四舍五入”这种和平的商业习惯法都不愿意尊重,我就想不出你有什么理由必须尊重那些依赖暴力的国家立法。结果居士又提出了一个逻辑崇拜的问题:“四舍五入不公平啊,十个数字的几率是一样的,买卖双方损失零头的风险应该五五开,不应四六开”。所以他说,再怎么都应该“五舍六入”。
  这个问题有点令我黔驴技穷。因为我也不知道“四舍五入”这种次品,是怎样在历史上打败“五舍六入”的。我只有再一次强调必须尊重经验事实的演进。“五舍六入”是很完美,很逻辑,唯一问题是这个假想的规则从来没有成为过商业习惯。这让我想起最近成都有很多居民在政府部门怂恿下,热衷于讨论更改古老的街道名称。大概因为命名和立法一样,都会因为对现实的否定而产生一种自命不凡的快感。于是大家兴奋的说,把这条街改为“上海路”罢,那条路又改为“中山街”也。但立法绝不是用来追求完美的,老子曰“国之利器,不可示人”,总想用立法去否定一种运行良好的自生秩序,是一种可笑又可怕的念头。
  回到“四舍五入”的习惯法,我们还可以这样假设:卖主在制定价格时,他会预期购买者也知道并接受这个惯例。因此我们可以推定81.65这个标价,其实就包含了81.70的意思表示。在认同商业惯例的前提下,这个推定是可以成立的。我们甚至可以假设总价是81.645,但因为根本没有0.5分的钱,所以最后那个0.5分的意思表示,就完全等同于1分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等同于零。
  
  商业惯例在一般情形下并不具有强制性(在有些领域是有强制性的)。习惯法作为人类经验中生长出的完美法则,最重要的一点恰恰在于它的有效性并不依赖暴力的支持。在什么程度上“四舍五入”,还要根据双方的协商。如果市面上存在5分面值的钱币,商业惯例的强势存在发挥的是这样一种作用:假设双方平等协商这件事,售书小姐提出援引“四舍五入”来解决不能找零的困难,将具有非常的说服力,可以挟几千年的合理性以令居士。而居士朋友脸皮再厚,也不可能提出“让我们五舍六入或女舍男入吧”。居士最多只能说我不同意,我定要拿回我的5分钱。尽管居士会被视为一个讨厌的人,但在成文法的角度,店主还是必须想办法找零的。但店主也大可以让居士为此等上一个、半个小时。只要时限合理,店主不必额外负担居士等待的时间损失。
  所以通常我们都不会真的拒绝“四舍五入”的建议,而执意付出等待和受人白眼的更高昂的成本。我的居士朋友事实上也并未拒绝,他回来发牢骚的主要原因,是认为对方一副国营书店的官僚架子,让自己承担损失不说,还伤了自尊。
  但正是像“四舍五入”这样的自生法则,给社会带来一种无须强制的秩序,帮助我们在双方理性的衡量之下解决彼此的纷争。从而降低法律强制力的滥用,抑制国家权力对私人关系的渗透。可惜一百多年激进主义的制度变迁,造成对民族自生秩序的大规模破坏。这甚至是一种更严重的生态环境恶化。今天我们生活中像这样的习惯法还剩多少呢,这些完美的,从人类的童年时代开始衍生的古老规则,是我心中最符合法治精神的一种法律。
  老子曰,“生而不有,为而不恃”。西塞罗说,“去发现,而不是去杜撰”。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6月26日, 星期日 19:5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题目尚未确定

- 作者: 失忆的我 2005年06月24日, 星期五 12:21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